土木学院关于推选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学工处下发的《关于推选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的通知》以及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土木学院推选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标准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不包含一年级,已获得过的学生不可重复申请)。
(二)评选名额
学生自由参报,最终按照年级学生总数的1%的确定本年级名额数。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名额数
2016级本科生
2
2015级本科生
2
2014级本科生
2
2016级硕士研究生
2
博士研究生
3
二、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行为准则,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在校学习期间的平均学分绩专业排名达到前30%;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获得一等以上基本奖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论文工作进展良好,已通过开题报告,科研能力突出,已取得显著成果;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坚韧的毅力、拼搏进取的精神,有健康地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获得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奖章”“十佳英才及其提名奖”“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
8.对于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平均学分绩专业排名前30%-50%),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可报名参加本次三好联评,现场得票数需超过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且该名额不超过1人。
三、评选组织
土木学院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乔世军
副主任:吕大刚、王玉银、魏小坤
成员:吴严、石千程、李梦晗、樊嘉宁、白雨佳
评委由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组成,学生评委覆盖本科四个学年及研究生,每个小班出1名代表。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1.申报个人必须认真填写《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确认表》(附件);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以第三人称填写“主要事迹”部分内容,不允许更改表格格式;
2.申报个人需上报一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题目自拟,以第三人称撰写,简明扼要地介绍突出事迹,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面面俱到; 
3.申报个人需上交个人生活照片一张(竖版,素不小于1024*768,可作喷绘宣传使用);
42018年3月13日中午1130前,将《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确认表》、个人自述材料纸质交到辅导员老师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确认表》、个人自述材料、照片电子版发送到hitcecailiao@163.com(注:电子邮件主题为:xxx级xxx省三好申报材料;所有电子版以本人姓名命名)。
六、联评相关事宜
评审委员会审核过参选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将于13日晚公布候选者名单,并于3月14日召开院级评优联评会,具体时间地点会在公布候选者名单时发布。候选者应进行3分钟的答辩陈述,并使用PPT或视频短片以辅助展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289578
联系邮箱:limenghan@hit.edu.cn
 
 
土木学院学工办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