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校区: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特殊奖学金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现将我校2023-2024年度特殊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特殊奖学金项目
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本年度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中国电科十四所国睿奖学金、解放奖学金(分为领航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先导智能·王燕清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德昌电机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小米奖学金、浪潮奖学金、赛维奖学金、苏州育才奖学金、大连泰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华萌奖学金。
二、评审条件
1.在校学习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生,本科生的学习成绩应作为重要考核标准,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为重要考核标准。
2.根据奖学金协议及评审要求,各奖学金奖励对象和申报条件另有明确要求(详见附件1)。
3.学生在同一学年之内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特殊奖学金等)不可兼得。
4.对于2024年秋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本学年的特殊奖学金在转入学院评选。
三、评定程序
1.秋季学期,学院、学部、校区根据设奖单位评审要求,制定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原则和实施细则并向全学院、学部、校区学生公布,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需将申报奖学金名称和申报材料上交学院、学部、校区。
2.学院、学部、校区依据各项特殊奖学金评选要求,对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初评。初评结束后,将奖学金候选学生名单在全学院、学部、校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无问题后,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学工处。
3.学工处汇总各学院、学部、校区候选人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公示结果,上报各项奖学金设奖单位审批,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申报材料
1.奖学金登记表系统打印版一式一份:奖学金登记表为申报主要材料,请务必认真如实填写,“学科、专业、学号”要填写准确、完整。表格需在学工系统中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打印,签字盖章并提交。
2.申请人成绩单一式一份:上一学年即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教学秘书核实后分别签字、盖章,并在成绩单右下角加盖学院公章。
3.感谢信一式一份:所有确定推荐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均需提供一份不少于300字的感谢信(感谢信名字需手签抬头需提及哈工大教育发展基金会及相应奖学金设奖单位)。
4.2023-2024年度***奖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一式一份:不同奖学金汇总表需单独打印,学生名单汇总表需要学生本人签字、学院盖章。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学部、校区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殊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并将盖章扫描版实施办法于12月2日前反馈至邮箱xszz@hit.edu.cn。
2.申报表要填写完备,粘贴免冠近照,需签字(盖章)的地方不能空缺,否则不予评审。为方便学校和设奖单位核实信息和通知颁奖事宜,请填写最常用的联系电话。
3.所有申报内容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奖学金登记表(申请表)为主要上报材料,各单位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5.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原则和细则必须向学生公开,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宁缺勿滥的原则。
六、时间安排
11月27日-12月2日,各单位制定特殊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并公布通知;
12月3日-12月9日,各单位进行初评并在学工系统中审核,初评结果需在学院、学部、校区内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12月10日-12月11日,学生工作部(处)在学工系统完成审核;
12月12日-12月13日,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
12月14日-12月20日,复审材料并公示;
12月下旬,申报材料上报设奖单位。
联系人: 李明哲、金杉杉
联系电话:86418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