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3号)和《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要求,现将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申报方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以下简称国资计划B、C档),资助期为两年。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5年拟资助1000 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国资计划B、C档的申报,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下达我校的推荐名额择优推荐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四)1989 年1月1 日(含)以后出生。
(五)新近进站的申请人须为 2024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或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提供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等)。
(六)已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国资计划B、C档。同一年度,符合条件人员不可同时获选国资计划B、C档和上述计划。
(七)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请材料保密审查和学院(部)审核推荐
(一)申请人线下填写《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此份《申报书》仅用作保密审查)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申请材料交由(拟)聘用学院(部)依照学校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和申报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学院(部)签署“博士后(拟)聘用学院(部)推荐及申请材料保密审查意见表”(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和保密审查表》)。
(三)申请材料内容未经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通过线上申报系统填报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申请人在线上申报系统填报的申请内容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申报的版本内容一致。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责任。
四、系统申报和学校推荐
(一)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 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to),按要求将经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报的申报书内容在线填报,上传相关内容材料,并提交。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或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其中,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直接登录B、C档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补充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二)申请人填写《2025年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人员信息表》(附件3,EXCEL格式),与《推荐和保密审查表》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和完整版的《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一并发送电子邮箱:postdoctor@hit.edu.cn,邮件标题注明:2025国资计划B、C档-姓名。
(三)国资计划B、C档申请材料受理日期:2月20日-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人事处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履行申请人科研诚信情况审核程序,汇总申请材料、根据我校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系统审核并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科研诚信复核、专家评审遴选
5月19日-5月23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5月-6月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评分标准见附件4。
六、其他事项
(一)获选人员为拟进站人员的,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在已选定的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获选人员须在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二)通过博新计划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下列条件: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2.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3.申请人同时申报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
(三)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获选人员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给予一次性资助,申报国资计划时所填内容将作为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之一。获选人员未完成申报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四)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的,须注明“本研究成果由‘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资助”及资助编号(Supported by the Postdoctoral Fellowship Program of CPSF under Grant Number *** )。
(五)获选人员因在站时间不满24个月提前出站(或退站)或其他原因导致资助经费有剩余的,剩余资助经费退回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六)除本通知申报要求外,申请人须遵守《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的其他规定。
(七)请各学院(部)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传达部署,认真组织申报。
联系人:刘堃 王宇
联系电话:86418561
人事处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