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及春防期间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直属单位:

当前,正值春季防火期,风高物燥,特别是近期省内高校接连发生学生宿舍电器火灾事故,校园消防安全形势尤为严峻。为强化清明节和春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及清明节期间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清明节及春防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教训,强化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学校安委会办公室近期发布的《我市某高校学生宿舍火灾事故情况通报》要求,全面开展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用电安全意识,杜绝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养成人走断电良好习惯。3月底前,学工、保卫、后勤及各学院、学部应组织开展一次学生公寓疏散逃生演练,引导学生熟悉逃生路线,掌握正确的逃生自救方法。各单位应通过举办消防安全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提高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组织开展以学生公寓、员工宿舍、实验室、人员密集(聚集)等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针对手机、充电电池、蓝牙耳机以及实验设备等各类电器人走不断电和私接乱拉电源线、电动车入室存放充电、违章电气焊作业、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物业管理部门应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障工作,排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疏散设施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保卫、学工、后勤、学院、学部等建立协同联查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忌排查整治“走过场”。

三、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应对处置

各单位在清明节等重要时段应配齐配强值班值守力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做到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舆情监测和引导处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师生和社会关切,对负面敏感信息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

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此次工作纳入2025年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3月28日前,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教培训、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情况报送至邮箱:bwcfhk@hi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及清明节期间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