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退)免间接经费(管理费)审批进驻师生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不断优化科研服务和办事环境,按照学校“最多跑一次”要求,科工院对减(退)免间接费(管理费)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

      即日起,因“第一类: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不得提取间接费用(管理费)的项目”和“第二类:项目计划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中明确说明,需要支付给合作单位的研究经费”原因,教师申请退免管理费的,可直接前往师生服务中心科工院窗口办理,科工院原各业务部门不再受理。

      对于第三类特殊情况需减免管理费的,仍由各业务部门审核,科工院常务副院长审批后有效。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