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项目证明用印事宜的通知

 

各位教师:

      由于近期办理“科研项目证明”用印事宜较为集中,为避免材料不合格教师需多次往返科工院,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平公正,请各位教师先将拟用印的“科研项目证明”扫描件发送到邮箱:86414460@hit.edu.cn 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科工院会通知您前来办理。

 

   注:

      1、若科研项目在科研系统中可以查询,不需携带相关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否则需携带;

      2、若教师本人非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定,工作量(经费)分配比例科工院会备案备查;

      3、横向项目以实际到账经费为准;

      4、发送给科工院预审的《科研项目证明》中涉及的各项目负责人应已完成签字,在邮件内容中务必注明办理科研证明人员的姓名、职工号及手机号;

      5、《科研项目证明》上无需各科研业务部门先签字,预审通过后,请直接到科学园2H栋508室办理用印事宜。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科研项目过程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