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0-06-08 14:48

各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108号)精神,现就推荐选拔2020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选拔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参加本次选拔。

  • 相关要求

申报推荐按照“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学校遴选”方式。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至多可推荐1位候选人。

2.学院对申报人政治思想表现进行审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向学校报送。

3.学校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人选需按附件1要求在线完成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4.申报材料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5.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19日下班前将单位推荐报告(纸质版)、基层单位鉴定意见(纸质版,每人一式1份)、申报人的登记表及情况简表(电子版,每人一式1份)提交到人事处师资工作办公室(行政楼423室)。

联系人:张鑫平   联系电话:86413179

 

                                    人事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