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的通知要求,鼓励我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校201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正式启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18年,西部计划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今年西部计划实施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黑龙江省2018年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省份为: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和四川。

二、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服务精神;

2.学习成绩优良;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硕、博研究生;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三、招募选拔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65,我校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报名表由院(系)团委书记、辅导员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由院系团委统一将报名表(一式三份)、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本院报名人员明细汇总于65(新增截止日期要求)交至哈工大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活动中心522室校团委办公室)。

(二)选拔方式

在报名截止后,哈工大西部计划项目办将组织开展情况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其他集中选拔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政策及经费保障

(一)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201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印发<尹冬梅同志在201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全国项目办发[2018]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85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 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1.按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等文件有关规定,服务期满2年或3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考研加分、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

2.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3.服务期满2年内,志愿者户籍、档案未迁出毕业院校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二)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志愿者社会保险:志愿地为全部西部计划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

3.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4.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待定)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五、联系我们

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哈工大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15846582270

  址:哈工大一校区活动中心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