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员先锋工程与党员名师工程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守正创新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以党建引领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努力培养更多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决定实施党员先锋工程与党员名师工程,创设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示范岗,具体方案如下。

一、岗位设置与建设周期

(一)岗位设置

1.党员名师工程设置党员名师工作室。

2.党员先锋工程设置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示范岗,面向教职工设置教书育人党员示范岗、管理服务党员示范岗;面向学生设置创新研学党员示范岗、躬身践行党员示范岗。

(二)建设周期

党员名师工程与党员先锋工程建设周期为两年。

二、推荐条件

(一)推荐人选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廉洁自律,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近一年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党员名师工作室:推荐人选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作为学校、全省、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三)教书育人党员示范岗:推荐人选坚持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乐教善教、潜心育人,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教师近三年所主讲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结果排名在50%以内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获奖。且近年来至少获得教学科研、理论宣讲、党务与思想政治工作个人奖项1项。

(四)管理服务党员示范岗:推荐人选坚持以师生为中心,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个人或分管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取得突出业绩。

(五)创新研学党员示范岗:推荐人选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刻苦钻研(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科目,排名位于专业前30%)。至少获得学科竞赛、学业支持等学业类个人奖项1项。博士研究生至少发表1篇北大核心等高水平文章。

(六)躬身践行党员示范岗:推荐人选带头锤炼高尚品格,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能够成为同学的表率,在学校及学院组织的活动中起到骨干作用。带头营造健康向上的组织氛围,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至少获得1项思想政治类表彰奖励或文体类等突出奖项。

三、设置比例

(一)党员名师工作室不设比例,择优设置。

(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示范岗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各自总数的20%

四、工作程序

(一)提名。在党支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提出推荐人选。

(二)考评。由学院党委审核,经学院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确定拟设岗名单。

(三)公示。公示拟设岗名单。

(四)设岗。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党委为党员名师工作室授牌,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示范岗颁发设岗证书。

(五)考核。学院党委在建设周期满后,对党员名师工作室与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示范岗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予以撤销,考核合格接续建设,考核优秀的择优推荐参加各级各类表彰。

五、相关要求

(一)请于202462817时前将相应附件表格发送至邮箱:jiangshan586@126.com

(二)联系人:姜山 86210495 13796160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