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通知

2020-07-24 20:31

各学院(部)团委(总支)、研究生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我校青年学生进一步落实习总书记贺信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团中央《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2020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文件中相关要求,学校团委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

助力脱贫攻坚,投身强国伟业

二、参与对象

哈尔滨工业大学全体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总体安排

1.突出主题。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我校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后”党员回信、给复旦大学《共产党宣言》展示馆党员志愿服务队全体队员回信、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毕业生回信精神为重点,结合阅读“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系列访谈实录,让学生通过深入的社会实践,深刻领会新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实践伟力,深切感受人民领袖春风化雨般滋养青年心灵的精神魅力,从而更加自觉地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确保安全。严格遵守实践地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活动开展前,要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地方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形势动态调整工作部署,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地区的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3.就近就便。已返校学生以学校驻地为主,在家学生以家乡为主开展社会实践,尽量减少活动半径。以学生个人实践为主,严禁组织大规模、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原则上不跨地区进行。

4.创新形式。面对新形势要求,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注重探索创新“互联网+社会实践”新模式,鼓励师生采取“云组队”、“云调研”、“云访谈”等网络形式开展实践活动,

5.务求实效。要真正做到“按需设项、据项组团”,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践活动,力求实效,不给基层添麻烦,服务内容和形式切合基层实际和需要,力戒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甚至观光旅游。

四、团队类别

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助力、脱贫攻坚帮扶、乡村振兴服务、文明宣讲服务、家乡服务实践、百年薪火传承6个类别,鼓励学生在保证自己健康安全的首要前提下,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疫情防控助力团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战“疫”指示,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开展参与防控排查、医护子女辅导、典型事迹宣讲等实践活动;脱贫攻坚帮扶团重点投身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形势,开展政策解读、实地调研、电商带货等实践活动;乡村振兴服务团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投身乡村振兴,开展服务三农、青年工作、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实践活动;文明宣讲服务团重点围绕新时代文明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开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等实践活动;家乡服务实践团重点围绕返家乡社会实践试点工作,具备合适条件地方的同学可自行联系当地团组织开展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实践等实践活动;百年薪火传承团重点围绕建党百年来所孕育的文化和精神,开展党史学习、走访党员、精神传承等实践活动,或重点围绕哈尔滨工业大学百年老校底蕴,进一步践行习总书记贺信精神,开展精神传承、校史学习、走访校友等实践活动。

五、选题指南

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系列活动,现开展相关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

详情请见:《附件1:哈工大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选题指南》。

六、实践形式

1.个人实践及小分队实践。个人实践及小分队实践规模为4人及4人以下,由学生就近、就便选取地点开展实践活动,利用假期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社会实践论文和调研报告。

2.团队实践。实践团队由5人及5人以上组成,可由学院班级、党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多种形式自由组队,也可以跨年级、跨学科、跨学院进行组队。鼓励各团队选定一个主题,由成员就近、就便选取调研地点,分散开展或在线上开展调研实践活动,绘就一幅针对特定调研内容的“大写意”,为后续画好“工笔画”提供前提保障。为了保证调研质量,要求每支实践团队指定一名指导教师和一名负责人,确保团队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的运作模式、明确的实践规划、显著的服务成效。

3.专项支持。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预面向百年薪火传承团以及前往我校对口帮扶地广西金秀、齐齐哈尔拜泉县、河南洛宁、等开展较长时间精准扶贫实践活动的脱贫攻坚帮扶团设立3到5支校级重点团队,所有符合条件的队伍均可申报(校级重点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严格遵守“突出主题、确保安全、就近就便、创新形式、务求实效”总原则,学校团委将会在近期组织面试答辩评选,被评为校级重点的团队将会得到专项支持,助力团队深入开展更具针对性、更富实效性的社会实践,形成更具有现实意义的实践成果。

七、相关要求

1.做好品牌推广和媒体传播工作。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团组织微博、微信、QQ空间等新媒体和大众传媒、校园媒体等,加强实践进展、实践优秀个人事迹的宣传报道。

2.不断提升活动规范性。各学院要在活动组织实施中完善制度规范、突出过程管理,开展必要的实践技能培训,选派相关专业教师带队指导。

3.请各单位按需组队,整理团队项目,务必按照学院初审顺序填写学院汇总表,并于2020年7月29日17:00前将附件2《哈工大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表》、附件3《哈工大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XX学院社会实践汇总表》和附件8《家长知情同意书》的电子版发送至hit_szsjzx@163.com。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上报,不接受个人或单个学生组织申报。

注:一个团队的申报材料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并以“学院+序号+团队名称+学生负责人姓名”命名。

4.学校团委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立项审核。立项审核采取文本审核的方式,通过审核的项目将获得立项资助,立项结果将公布给各院系团委。审核过程中,先由学院进行初审并确定排序,提交校团委后进行终审定级。

5.对于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已立项的团队,支持继续完成实践项目。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已立项的团队无需再次提交立项申请,只需按正常流程提交实践总结材料即可。

注:跨学院组建的团队须申报至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总支)进行审核。学生社团组建的团队须报至社团挂靠指导的学院团委(总支)进行审核。

八、实践总结与表彰

1.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学校团委将对实践项目进行结项评审,考察项目完成情况,结题评审将采取文本审核或结题答辩的方式进行,审核通过的项目获得经费支持。

2.各单位需于2020年9月14日前按要求报送实践成果,并填写学院初审表与学院汇总表。要求各团队提交一篇社会实践总结报告(见附件4《哈工大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模板》和附件7《哈工大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总结报告模板》,请严格遵循附件的报告格式,并附上实践过程中的清晰照片3-5张)和一篇已经在今日哈工大网站上发布,能反映实践过程的新闻稿(需带“共青团”和“社会实践”标签。注:若某些2020寒假社会实践团队早已完成实践项目,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发布新闻稿,学院出具相关证明即可);个人提交实践日志(团队每人均需上交一份日志,实践日志要求反映团队实践过程、队员心得体会并附照片)。

3.学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实施的实际情况,评选出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及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奖项,并对参与社会实践的团队及个人开具社会实践证明。

九、时间安排

1. 2020年7月24日-7月29日,院系组织申报

2. 2020年7月30日-8月2日,学校审批项目

3. 2020年8月2日-8月5日,立项评级公示

4. 2020年8月5日-9月7日,组织开展实施

5. 2020年9月7日-9月14日,院系总结上报

6. 2020年9月下旬,评比表彰

 

 

学工部(处)/团委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