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外国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为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体现广大同学的意志,切实保障同学的民主权利,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将于近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研代会”)。为确保外国语学院学代会、研代会的顺利召开 ,选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代表、研代表基本条件

1. 正式注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生;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热心于学院各项活动关心同学各方面权益,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二、学代表、研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学代表、研代表享有下列权利:参加学代会、研代会,参与审议各项提案、报告和其他议题;联名提出提案、质询案、罢免案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获得执行学代表、研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学代表、研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模范地遵守法律、校纪校规,遵守《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按时参加学代会、研代会,认真审议各项提案、报告和其他议题;与学院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基层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学代表、研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从我院的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全体学代表、研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20%,且代表应覆盖所有自然班,同时兼顾党员、团员、群众、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代表具有广泛性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学代表、研代表选举程序

1.候选人产生

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班级按照实际情况,由班会讨论推荐或学生自荐方式产生候选人预人选名单。

2.选举

各班级召开学代表、研代表选举大会,要求实到人数不少于班级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计票与唱票分离的原则,进行等额或差额民主选举,产生学代表、研代表。

五、代表信息统计

请各班级选举产生的学代表101012:00前扫描二维码加入微信通知群,并填写表单:

http://qh4ban754eqla0d8.mikecrm.com/LgYl6hV    

后续通知将在群中发布,进群后请更改备注,格式:班级-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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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班级选举产生的研代表101012:00前扫描二维码加入微信通知群,并填写表单

http://qh4ban754eqla0d8.mikecrm.com/sVu8IFx 

后续通知将在群中发布,进群后请更改备注,格式:年级-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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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学代表、研代表资格取得注意事项

1.学代表、研代表资格由外国语学院学代表、研代表资格审查组审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

2.学代表、研代表名单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未报送将作弃权处理。

3.院级学代会、研代会常设代表在院级学代表、研代表中产生,院级学代会、研代会常设代表每个班级1名,且校级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原则上应兼任院级学代会、研代会常设代表。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外国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