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青年发展中心、学生社团管理部:

为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和《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走好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新百年卓越之路的决定》,落实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青年,用新时代10年的伟大成就鼓舞青年,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宏伟蓝图激励青年,坚持贺信精神引领,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学校现组织开展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参与对象

哈尔滨工业大学全体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团队类别

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将重点围绕领会伟大变革、学思践悟理论投身强国伟业、践行初心使命、勇担时代重任五个篇章,鼓励学生在做好自我保护的前提下,创新方式方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就近就便走向乡村、社区、街道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篇章一:领会伟大变革篇

牢牢把握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

1.红色足迹寻访团。引导青年学生追寻习近平总书记的考察足迹,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规律和历史意义,依托“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组织青年学生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

2.国情发展观察团。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鼓励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企业实习、学习体验等活动,在实践中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绩。

篇章二:学思践悟理论篇

牢牢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1.深学细研二十大宣讲团。紧密围绕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同时将学习党的历史与讲述党的故事结合起来,深入一线基层、深入人民群众,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大意义。

2.普法先锋宣讲团。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要求,开展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国宪法发展史以及日常法治教育的宣讲,争做宪法卫士,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篇章三:投身强国伟业篇

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

1.国之重器探访团。通过深入学习哈工大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贡献,围绕我校及我校校友牵头或参与打造的国之重器,以资料搜集、实地探访、线上线下交流等方式开展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对哈工大精神、贺信精神的深入理解。

2.乡村振兴促进团。通过实地调研,引导更多青年学生了解认知当前的乡村状况、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面向广大乡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欠发达地区乡村,组织开展科技支农、科普宣讲、调研献策、志愿服务等形式的实践活动。

3.美丽中国建设团。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推动绿色发展的要求为指引,动员青年学生自觉加入到美丽中国建设行列,开展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情况调研,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事业,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力量。

篇章四:践行初心使命篇

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

1.杰出人才专访团。鼓励青年学子认真了解我校百年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主动寻找贡献国家和学校发展的杰出人才,访谈八百壮士、采访优秀校友(或参访优秀校友建立的企业)、宣讲我校百年历程,在实践中增强对哈工大的认同感与自豪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

2.先锋模范寻访团。寻找身边优秀的基层党员干部,走访近年来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身先士卒的党员干部,挖掘这些标杆人物身上的故事和精神内涵,深刻领悟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篇章五:勇担时代重任篇

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

1.返家乡实践团。促进青年学子了解社会实际、服务人民群众、增强时代责任、提高社会化能力,鼓励各实践团队积极参与家乡基层建设,通过“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围绕参与社区治理、开展课后服务、组织社会调查、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基层团建等方面在家乡开展相关社会实践。

2.科技志愿实践团。动员青年学生投身科技志愿服务事业,深刻领悟教育、科技、人才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意义,传播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以科技为民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

3.招生宣讲专项团。致敬一世纪传承规格功夫,开启新百年创建世界一流,通过回访母校、走访当地高校的形式开展招生宣讲,进一步加强我校招生宣传工作,扩大学校在全国各中学的影响力,奏响哈工大百年强校的奋进乐章。

四、实践形式

1.鼓励各团队选定一个主题,由成员就近、就便选取调研地点,分散开展调研实践活动。为了保证实践质量,每支实践团队需控制在3-10人,建议人数较少或较多的团队合理合并或拆分,要求每个实践团队指定一名指导教师和一名负责人,确保团队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的运作模式、明确的实践规划、显著的服务成效。团队等级分为重点团队和一般团队,每类实践团中评选出30%的团队作为重点团队,对于立项成功的每支重点团队给予经费支持1200元,每支一般团队给予经费支持600元

2.对于超过10人且确不适合拆分的团队,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将采取统一管理的方式,并给予专项支持,要求此类团队在结题时除了基本总结材料以外,至少发布一篇公众号推送类宣传文章、形成一份案例材料,此类团队经费将通过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直接报销

3.招生宣讲专项团不设人数限制,已报名基础学部、未来技术学院组织的回访母校的团队不用重复报名,由学院(部)团委提交队伍汇总信息表即可,该类团队根据开展形式给予支持,线上开展的团队每支团队给予100元经费支持,线下开展的团队每支团队给予300元经费支持。

五、相关要求

1.提前谋划部署,打造多元格局。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周密部署,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大力整合资源,结合特色、发挥优势、丰富内容、务实推动,不断总结提炼出实践育人工作中的突出成效和亮点,力争形成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工作格局。

2.积极组织动员,促进成果转化。各基层团委要广泛动员,积极发动团支部,精准覆盖,力争让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都能参加至少一次社会实践活动,落实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将社会实践纳入人才培养体系。

3.严格过程管理,守住风险底线。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依法依纪依规组织各项实践活动。要加强过程管理,选派优秀教师指导实践,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要密切关注实践地疫情形势、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紧急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

4.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覆盖。各基层团委需推荐1名联络人,协调学院新闻媒体资源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报道,校团委将建立寒假社会实践宣传联络群,对一些优秀品牌活动、特色做法、创新经验进行报道宣传,生动反映社会实践的新进展新气象,吸引、动员和组织更多师生参与。

六、申报立项与评审

1.本次实践分别以学院(部)、青年发展中心、学生社团管理部为单位汇总上报。跨学院组建的团队须申报至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已备案的校级学生组织须从青年发展中心申报;注册审批通过的校级学生社团须从学生社团管理部申报,鼓励校级学生组织及校级学生社团积极申报)学校团委不接受个人或单个学生组织申报。

2.请各单位按需组队,整理项目,务必按照初审顺序填写汇总表,并于2023年1月3日15:00前将附件1《哈工大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2《哈工大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XX学院项目推荐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hit_szsjzx@163.com,附件3《家长知情同意书》学院备案即可。

注:各学院汇总立项申请表过程中,以“序号+团队名称+学生负责人姓名”命名。序号须与汇总表排序一致。

七、实践总结与表彰

1.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学校团委将对实践项目进行结项评审,考察项目完成情况,并对完成率进行公示。审核通过的项目获得经费支持。

2.各单位于2023年3月1日15:00前按要求报送实践成果至学校团委,并填写学院汇总表。要求各团队、个人及小分队严格遵守附件4《哈工大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团队总结报告模板》格式提交一篇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并附上实践过程中的照片3-5张,和一篇已经在今日哈工大网站上发布,能反映实践过程的新闻稿(需带“共青团”和“社会实践”标签,可参考附件5《哈工大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新闻稿范例》);团队、个人及小分队每位成员按照附件6《哈工大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个人日志模板》格式提交一份实践日志。材料提交至学校团委邮箱hit_szsjzx@163.com。

3.学校团委将于2023年3月中上旬组织开展优秀寒假社会实践团队和个人评选,各学院(部)、青年发展中心、学生社团管理部可分别推荐通过结题的1-2个团队和个人,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统一管理的团队可直接报名优秀评选(不占用学院名额),招生宣讲实践团不参与本次优秀评选。

八、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24日-2023年1月3日,各院(部)组织申报

2.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6日,项目审批与公示

3.2023年1月7日-2023年2月19日,项目实施

4.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1日,各院(部)项目总结

5.2023年3月中上旬,评比表彰

联系人: 李明哲,18845895496

                金泓达,17703602588

 

学工部(处)/团委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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