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人选(集体)的通知

基层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团省委关于申报2022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人选(集体)的通知》有关要求,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向先进学习、向优秀看齐,校团委决定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两红两优”评选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2年,近5年获得过市级或县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不含参评当年);参评当年不再推报本级团员、团干部和下一级团组织参评。各类临时团组织参评应当严格掌握。

2.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4.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5.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1.从未满28周岁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评选,团龄2年以上;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2年以上“优秀”等次5年获得过市级或县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不含参评当年)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中学生团员团龄不少于1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

2.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5.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6.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从市级团委机关非班子成员,县级团委机关干部,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县级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中评选。可适当推荐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员的专职团干部参评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县处级团干部一般不超过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总数的10%

2.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5年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共青团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3.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5.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6.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7.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8.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二、提名推荐名额和程序

提名推荐名额。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各单位要认真甄选提名推荐团组织和个人,按时保质完成提名推荐工作,最终按团省委规定,我校将推荐“全省五四红旗团委”1“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1“全省优秀共青团员”1“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1

(二)申报程序。校团委根据参评条件,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指导基层进行推荐。基层团组织可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向上级团组织申报参评。拟推荐对象应当在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定向推荐。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在考察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政治标准,充分彰显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注重基层一线。重点面向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要做到实绩突出、代表性强,党组织认可、青年满意;要体现进阶激励,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注重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与激励效果的科学性相统一;要加强跟踪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破除“一评终身制”,形成有效退出机制和工作闭环。

2.单位要指导申报单位、申报人填写《全省“两红两优”申报表》(3),以及《全省“两红两优”材料要求及填写说明》2中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务必保证真实准确。

3.单位应于31312: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纸质版材料请交至一区活动中430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电子邮箱:hitgqtzzb@hit.edu.cn

联系人:祁玥

联系电话:0451-86415647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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