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26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部)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根据《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办法》,现启动第 26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校内推荐工作,请各学院(部)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选(集体)条件

申报人选(集体)须从科技创新、社会服务、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卫国戍边及其他重点领域进行择优申报。

(一)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的中国公民,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青年。各级青联组织推报的具有青联委员身份的人选年龄,应不超过青联换届时委员最高提名年龄。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扎根龙江、服务龙江、奉献龙江。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原则上获得过市(地)级以上荣誉。

(二)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集体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申报集体成员青年为主体,35周岁以下青年占集体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60%。

3.集体成员的主体为在黑龙江省工作或生活的青年。

4.申报集体应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二、提名推荐程序

(一)申报名额。申报人选(集体)由各学院(部)提名推荐,各学院(部)原则上推荐人选(集体)不超过1个。

(二)申报程序。报送材料主要包括人选(集体)申报表、事迹材料,以及所获荣誉、考察材料等。各学院(部)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考察,征求所在单位党委意见,听取所在单位的群众意见,申报人选(集体)应当在所在学院(部)进行公示。

(三)材料提交。各学院(部)需对照《第26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一览表》认真填写材料,经学院(部)汇总后,于2024年2月27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校团委组织部邮箱hitgqtzzb@hit.edu.cn,纸质材料提交至一校区活动中心430。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403520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