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64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通知

2018-07-23 15:09

各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的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申报第64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 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 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 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6. 不限制申请人数。

7. 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请材料保密审查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书》1份(此份申请书仅供保密审查使用)。

2.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审批表》(附件12份、《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证明》(附件21份,与《申请书》一起送交相关部门和科工院,履行保密审查程序。

3.《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审批表》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证明》中请务必填写《申请书》校验码。

4. 科工院保密审查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志刚;电话:13945151892;办公地点:科学园2H521

科工院保密审查办理时间:每周一上午(办理前请提前与邓志刚老师电话联系)。

三、保密要求

1.申请材料的脱密处理,申请人须严格依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

2.《申请书》未经学校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通过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

3.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以及通过纸质版报送的《申请书》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版本内容一致。

4.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责任。

四、网上提交《申请书》、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将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申请书》在线上传、提交,并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和保密审查送审《申请书》校验码一致为有效),左侧装订。

2. 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专家推荐意见表》模板,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签字。

3. 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1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加盖科技保密审查专用章的《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证明》1份递交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五、纸质申请材料受理时间:

827日-95              

六、设站单位审核、上报申请材料

96日,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对《申请书》进行网上审核和提交,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寄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七、其他要求

1.未经学校保密审查通过前,请勿网上提交《申请书》。

2.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3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4.遵守《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的其他规定。

5.博士后编号以全国统一编号为准。博士后全国统一编号请用本人用户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出站管理系统,在基本信息中查询。

 

 

人:刘堃

联系电话: 86418561

 

 

 

 

 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O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