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方便教职工办理退休及校外劳务费发放人员备案,我处已将该项流程在校园门户网站“服务”版块推行上线。请拟为校内外退休、校外人员发放劳务费的单位、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按附件说明进行备案。注意事项如下:
1、备案对象:校内退休人员、校外退休人员、校外在职人员、校外外籍人员及校外在读学生;
2、备案流程:机关部处备案流程为负责人发起,经费卡负责人、二级单位审批;教学院系备案流程为负责人发起,经费卡负责人、基层单位、二级单位审批。其中基层单位审批阶段可以选择系、所、中心、实验室负责人;
3、备案结果使用:待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批通过、流程结束后,请点击页面下方黄色方框的“预览/下载表单”下载备案书,将备案书附酬金单后,在财务处预约报销,预约报销流程不变;
4、已经在原有“返聘退休人员备案”系统中备案过且未到期的人员可直接在流程页面下载备案书,不用重新备案。
联系人:邹琳瑶 电话:86413680
人事处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