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水平,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实验室安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奖励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先进集体、“标杆安全实验室”的评选与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实验室安全先进集体:存在实验室的二级单位。
“标杆安全实验室”:凡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备案的实验室(具体某房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实验室安全先进集体条件
1.有健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相关人员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
2.实验室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
3.在实验室安全教育、准入制度、风险评估、安防措施、日常管理、消除职业危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或有重大推进;
4.其他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申报“标杆安全实验室”条件
1.实验室连续两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2.具备相应实验室安全资质及软硬件条件且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相关要求;
3.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能够积极配合各类实验室检查并及时完成整改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和活动;
4.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思路、举措创新,实验室管理工作具有特色和亮点。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实验室安全先进集体流程
1.各二级单位填写《2024年实验室安全年度工作报告》(附件1),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附件2),对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考评,确定初选单位;
2.评审会:学校组织专家组,听取初选单位汇报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先进集体名单;
3.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先进集体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反映。
(二)申报“标杆安全实验室”流程
评选方式:评选分为二级单位推荐、专家现场评审环节。
1.单位推荐:实验室根据评比条件自主向所属二级单位申请,填写《哈尔滨工大大学“标杆安全实验室”推荐表》(附件3),并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标杆安全实验室”评选标准》(附件4)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实验室实景电子版照片3张。各单位组织初评并公示后向学校推荐,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2.专家现场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到参选实验室现场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审;
3.2024年度“标杆安全实验室”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反映。
四、奖励形式
(一)实验室安全先进集体奖励
实验室安全先进集体名额不超过3个。授予入选二级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先进集体”称号;给予入选二级单位年终实验室安全考核评分增加20分;授予入选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员“哈尔滨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先进个人”称号。
(二)“标杆安全实验室”奖励
“标杆安全实验室”评选名额不超过5个。授予入选实验室“哈尔滨工业大学标杆安全实验室”称号;授予入选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哈尔滨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先进个人”称号。
五、日程安排
请各单位于11月19日下班前,提交《2024年实验室安全年度工作报告》《哈尔滨工业大学“标杆安全实验室”推荐表》及实验室实景照片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行政楼5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absafe@hit.edu.cn。
联系人:商磊,联系电话86413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