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 “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19〕6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组织推荐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同时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服务省校教育决策、指导广大教师教育教学实践的引领作用,学校组织申报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现将具体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课题类别选择“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要求题目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申报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3.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解决本单位、本市地及本省的个性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申报者要求
        1.申请人一般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 博士学位的,可申请其他类别课题,但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1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只能作为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进行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0年3月1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3)已经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申请2020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提供本人手写签字的声明,写明没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且本年度不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5)凡以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课题申请人填写《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附件1)和《2020年申请书(活页)》(附件2),依照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2.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审查合格的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申请书》我省要求比国家要求多1份,用于省规划办存档)。
        4.所有申报材料装于档案袋中,档案袋正面粘贴《申请书》封面。所有申报材料均要求同时提交纸质版、电子版。
        5.各学院统一填写《2020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报汇总表》(附件3),提交电子版。
        四、其它说明
        1.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为:应用对策研究课题在2-3年内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3.因目前2020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通知尚未下发,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是根据2019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提前开展申报工作,如出现与2020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求为准进行修改。
        4.申报书中填表日期与落款时间保持一致,在2020年1 月20日至2月20日期间任选。
        5.本次提前申报只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其他类别课题,不含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选题,需等2020年国家教育规划课题指南选题下来后再行申报。其他类别课题,此次申报后,今年将不再收取。
        6.课题主要参加者限填9人。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学院对相关材料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于2019年11月28日(周四)17:00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行政楼313),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淑静        电话:86413467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