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校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各基层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基层团委书记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建设,推动基层共青团工作提档升级,特开展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一、述职内容

1.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致哈尔滨工业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情况;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面向团员青年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纪教育情况;开展团内集中教育情况;教育引导团员青年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情况等

2.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和扩大组织覆盖情况;规范发展团员情况;加强团员日常教育管理,转接组织关系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情况;团费收缴管理情况;“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加强党、团衔接,推优入党制导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团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青年之家”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等。

3.代表团员青年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青年利益诉求和推动落实情况;结合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和活动情况;整合资源帮扶团员青年特别是困难团员青年情况;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获得感等。

4.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急难险重新”工作,开展岗位建功、创先争优,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情况;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等情况;吸纳、培养、推荐青年人才情况;党组织对团组织的工作评价情况等。

二、工作流程

述职评议考核分现场述职、书面述职。各基层团委书记(负责人)需参与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同时参与评价;各基层团委副书记需进行书面述职,不参与评价;团员人数较多的团(总)支部,依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可参照本通知由所在团委组织述职评议考核。

书面述职材料(1500字以上)请于12月27日前在系统中提交,同级党组织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团委。学校团委将组织现场述职,并进行评价。

现场述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述职时长3分钟,配备PPT演示。

三、评价结果

述职评价结果一般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确定后,校团委将向被评议考核基层团委及其同级党组织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综合评价等次为“好”的,校团委将给予一定激励。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相关团委及其负责同志一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奖评优,校团委将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连续2年评价等次为“差”的,将建议同级党组织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组织调整。

 

人:马慧文

联系电话:0451-86402520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