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哈尔滨工业大学“育人新星”青年导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5-13 14:39

各学院(部)、深圳校区、威海校区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激励在研究生立德树人工作中不断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的青年导师,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决定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立德树人“育人新星”青年导师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岗硕士生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生研究生导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四个服务”,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恪守学术道德,正确行使导师权力;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业、就业等方面实际困难,得到学生尊敬爱戴,有指导学生的感人事迹。

3、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推动知识文化传承发展;不断提升指导能力,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之间的平衡,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4、育人成效显著。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增强研究生的家国情怀和使命担当意识,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提升研究生学术道德涵养。

    三、评选程序

1、各党委推荐候选人。512日-5月20日,各党委提名人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在院(部)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1日17:00前提交《“育人新星”青年导师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版材料一式一份,各单位可推荐导师的名额见附件3

2、学校评审。5月22日-5月24日,学校组织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评审,结果公示3天

3、表彰奖励。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五届教学节期间为首届 “育人新星”青年导师获得者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联系人:苗茹花      办公地点:行政楼328室

办公电话:86418305    电子邮箱:xwb@hit.edu.cn

2、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王维思    办公电话:86412191

    五、其他

1、各学院(部)、深圳校区、威海校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评选本学院(部)、校区的“育人新星”青年导师。

2、本通知由研究生院、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育人新星青年导师推荐表.docx

附件2育人新星青年导师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各单位可推荐候选人数量一览表.xls

 

                       研究生院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