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届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团省委《关于评选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和个人、黑龙江省青年创业奖的通知》要求,学校团委决定启动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评选表彰活动的奖项及数量为:黑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10个、黑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10名、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50个、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者150名。各省直高校可分别推荐 3 名个人、1 个集体参与评选。

二、参评条件

近年来全省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文明实践、关爱困境青少年、助老助残、生态环保、大型赛会、应急救援等领域和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提名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组织。历届曾获全国、全省志愿服务表彰的,原则上不再参评省级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和优秀青年志愿者。

(一)杰出和优秀青年志愿者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 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3. 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4. 14至40周岁(1982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7日期间出生)的中国公民,包括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满 1 年的港澳台青年。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杰出和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

1. 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及以志愿公益为宗旨和内容的其他社会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人,35周岁及以下青年志愿者人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2. 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 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领域明确,队伍基本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 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5. 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层志愿服务组织优先考虑。

另外,已获得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不参评;已获得往届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的不参评;已获得往届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最美志愿者和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的不参评;已获得往届全省志愿服务五个“100”优秀志愿者及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不参评;履职行为不应算作志愿服务。

三、工作要求

1. 做好人选推荐工作。请各学院(部)团委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和志愿服务组织申报,面向青年群体着重推荐来自青年身边的优秀典型,切实将党政放心、青年认可的优秀典型选出来、树起来、推出去。

2. 做好材料报送工作。请各学院(部)团委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择优申报,每个学院(部)可推荐优秀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各1个。请于2022年3月3日17:00前,将附件1:《第十届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附件2:《第十届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推荐表》、附件3:《第十届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汇总表》、附件4:《第十届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推荐汇总表》(附件1-4)电子版和2000字事迹材料、相关支撑材料(视频、照片等)一并发送至邮箱hityouth@hit.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XX学院(部)-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材料”,并将纸质版材料(附件1-4、事迹材料)送至活动中心430。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8 0465 7175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