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的通知

2020-01-19 08:25

各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拟进站应届毕业生: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0】2号),现将2020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香江学者计划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2020年全国计划资助60人。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澳门元,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2020年全国计划资助30人。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二、申报条件

(一)香江学者计划

1.申请人为拟全职进我校博士后流动站的2020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我校流动站自主招收的在站博士后或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拟进站人员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应为我校已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科。除应届博士毕业生外,其他申请人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一般应为3年以内。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港工作2年。

6.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1.申请人为拟全职进我校博士后流动站的2020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我校流动站自主招收的在站博士后或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拟进站人员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应为我校已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科。除应届博士毕业生外,其他申请人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一般应为3年以内。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6.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0年1月底 - 3月12日。申请人请关注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发布后即可开始申报。

  四、申请程序

 (一)保密要求

1.“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不受理涉密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的脱密处理,申请人须严格依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

3.“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未经相关部门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通过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上传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

4.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中上传以及通过纸质版报送的“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版本内容一致。

5.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责任。

(二)准备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单位人选推荐表》(附件1),由相关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公章。

2.申请人根据申请项目类别,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或《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岗位,线下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申报,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三)申请材料保密审查

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审批表》(附件2)2份、《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证明》(附件3)1份,与《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一起送交相关部门和科工院,履行保密审查程序。

科工院保密审查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亮;电话:13633618637;办公地点:科学园2H楼512室。

科工院保密审查办理时间:

2月3日;2月10日;2月17日;2月22日开学后正常工作日。

(四)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严格依照经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申请表》内容在线填写提交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香江学者计划或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并上传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3月12日前《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合订本1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与《单位人选推荐表》1份、加盖科技保密审查专用章的《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证明》1份一同递交人事处423办公室。

3.3月13日,人事处审核、汇总申请材料,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网上审核、提交,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遴选办法

(一)香江学者计划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并确定不超过 120 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并确定不超过 60 名获选人员。

申请人于 5 月下旬登录“国外境外交流项目” 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评审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份对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并印发资助通知。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 60 名候选人。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与至多2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共同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终评, 最终确定 30 名获资助人员。

申请人于 5 月下旬登录“国外境外交流项目” 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评审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份对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并印发资助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香江学者计划与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同期发布,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同期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申请人可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与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二)获资助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获资助人员(已在站博士后除外)赴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作为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办理进站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学校将依照相关要求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予办理进站手续。

(四)如获资助人员放弃资助或退站,资助经费(或剩余经费)退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拨款账户。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堃

  电      话:  86418561

 

 

        

                                    人事处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