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发[2022]12号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附件2)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通过校内预报名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留学基金委基本要求。
2.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最多可推荐2位自己指导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二、评审方式及注意事项
1.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工作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开展。
2.各学院(部)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评审方式,函评、线上/线下答辩均可。
3.评审时,应从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单位/研院发专业/导师水平、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并针对每位申请人分别填写评审意见。
4.评审结果需排序并公示3天。
5.通过校内评审的学生不允许变更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否则按放弃本次公派申请资格处理。
三、名额分配
研究生院将根据今年校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在校博士生情况、各学院(部)申请参加校内评审人数及近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情况、各学科实际发展情况等,在完成申请材料初审后确定并公布各学院(部)推荐名额。
四、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附件3)
填写注意事项可参考附件4。
2.邀请信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本科、硕士、博士成绩单复印件(不需翻译成英文;若博士阶段成绩不全,提交已修课程成绩单即可。)
注意:申请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并按上述顺序合并为一个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发至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老师邮箱(附件5);各学院(部)收齐学生的电子版材料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五、校内评审流程
1.申请人网上报名:5月6日下班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gl.hit.edu.cn/common/login)提交参加国家公派出国校内评审申请。请注意:
(1)未进行预报名的学生需先登录系统提交预报名补报,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校内评审申请,详见“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http://hitgs.hit.edu.cn/2021/1101/c3434a263244/page.htm;
(2)提交校内评审申请时,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按实际情况填写即可,不需与预报名信息保持一致。
2.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部)提交材料:5月6日下班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发至所在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邮箱(附件5)。
3.学院(部)审核/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5月7日下班前
(1)研究生教学秘书、辅导员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校内评审的审批流程;
(2)汇总学生的电子版申请材料,登录研究生系统下载《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推荐表》(电子版即可),一齐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
4.材料初审:5月8-10日,研究生院进行材料初审,确定并向各学院(部)返回符合参加校内评审要求的学生名单。
5.学院(部)评审:5月11-15日
(1)各学院(部)组织评审,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6),公示最终结果;
(2)主管副院长、副书记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校内评审的审批流程;
(3)将纸版《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及纸版、电子版《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推荐表》(需按评审结果确认通过人员、重新排序)交至研究生院备案。
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
电 话:0451-86214753
E-mail:yliu423@hit.edu.cn
2022年校内公派留学QQ群:704215747(加群时请备注学号姓名)
附件:附件下载.zip
1.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2.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填写说明(2022)
5.各学院(部)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6.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