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的通知

2022-04-14 17:34

研院发[2022]12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附件2)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通过校内预报名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留学基金委基本要求。

2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最多可推荐2位自己指导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二、评审方式及注意事项

1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工作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开展。

2各学院(部)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评审方式,函评、线上/线下答辩均可。

3评审时,应从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单位/研院发专业/导师水平、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并针对每位申请人分别填写评审意见。

4评审结果需排序并公示3天。

5通过校内评审的学生不允许变更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否则按放弃本次公派申请资格处理。

三、名额分配

研究生院将根据今年校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在校博士生情况、各学院(部)申请参加校内评审人数及近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情况、各学科实际发展情况等,在完成申请材料初审后确定并公布各学院(部)推荐名额。

四、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附件3

填写注意事项可参考附件4

2.邀请信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本科、硕士、博士成绩单复印件(不需翻译成英文;若博士阶段成绩不全,提交已修课程成绩单即可。)

注意:申请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并按上述顺序合并为一个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发至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老师邮箱(附件5);各学院(部)收齐学生的电子版材料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五、校内评审流程

1.申请人网上报名:56日下班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gl.hit.edu.cn/common/login)提交参加国家公派出国校内评审申请。请注意:

1)未进行预报名的学生需先登录系统提交预报名补报,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校内评审申请,详见“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http://hitgs.hit.edu.cn/2021/1101/c3434a263244/page.htm

2)提交校内评审申请时,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按实际情况填写即可,不需与预报名信息保持一致。

2.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部)提交材料:56日下班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发至所在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邮箱(附件5)。

3.学院(部)审核/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57日下班前

1)研究生教学秘书、辅导员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校内评审的审批流程;

2)汇总学生的电子版申请材料,登录研究生系统下载《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推荐表》(电子版即可),一齐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

4.材料初审:58-10日,研究生院进行材料初审,确定并向各学院(部)返回符合参加校内评审要求的学生名单。

5.学院(部)评审:511-15

1各学院(部)组织评审,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6),公示最终结果;

2)主管副院长、副书记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校内评审的审批流程;

3将纸版《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及纸版、电子版《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推荐表》(需按评审结果确认通过人员、重新排序)交至研究生院备案。

 

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

  话:0451-86214753

E-mailyliu423@hit.edu.cn

 

2022年校内公派留学QQ群:704215747(加群时请备注学号姓名)

 

 

    附件:附件下载.zip

1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2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填写说明(2022

5.各学院(部)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6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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