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联合科研机构的运行管理,保障联合科研机构建设质量,强化联合科研机构对提升我校科研水平及服务社会发展能力的重要作用,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哈工大合〔2024〕75号)(附件1)中的相关要求,现对正在运行的联合科研机构进行认定备案,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备案范围
各学院、学部、校区、地方研究院及校属研究机构以协议形式与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合作成立的无机构唯一号的虚体科研机构。已经超过协议规定的建设期限的无需备案。
二、备案流程
1.下载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科研机构认定备案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所提交材料的任何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备案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各学院科研秘书进行汇总,同时填写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汇总表加盖学院印章后与所有备案材料一并提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gnhzc@hit.edu.cn,纸质版材料1份提交至国内合作处办公室(科学园2h栋544室)。
3.校区、地方研究院应全面梳理本单位联合科研机构成立和建设情况,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并填写汇总表,汇总表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印章后与所有备案材料一并提交至国内合作处。
4.逾期未履行备案手续的联合科研机构,将视为自动撤销。如发现仍然继续运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备案用佐证材料
1.联合科研机构合作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扫描版。
2.联合科研机构协议审批材料:包括OA审批流程、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加盖基层党委印)等。
3.联合科研机构组织架构(包括但不限于理事会/管委会名单、正副院长/主任名单、内部机构设置等)。
4.联合科研机构相关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章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
5.其他相关补充佐证材料。
四、备案截止日期
2024年4月10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内合作处联系人:历之嘉
联系电话:86418046 18845618236
科工院联系人:罗欣
联系电话:18846030372
附件: 1.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2.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科研机构备案表
3.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科研机构认定备案汇总表
国内合作处/技术转移中心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