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 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直属单位: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今年4月15日将迎来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学校组织开展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国家安全教育常态化开展贯穿全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集中安排在4月15日至21日,为期7天。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全省宣传周活动主题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精心组织策划系列专题教育活动。在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普及国家安全教育知识,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家讲座、主题展览、主题班会、演讲、征文、LED屏播发宣传标语、挂图和小视频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感受10年来国家安全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积极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恐怖主义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密码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使关心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成为师生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二)发挥校园文化和课堂主渠道作用。按照上级文件指导意见要求,组织参加“千万高校学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高校国家安全视频公开课、主题作品征集与线上展示、国家安全知识答题、国家开放大学国家安全系列公开课,“龙江先锋网”浏览学习和答题等重点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切实提升师生员工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

(三)学校统一组织各单位分期分批赴黑龙江省国家安全教育暨保密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体验活动,即日起至4月13日或4月25日以后。参观体验限50人次,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具体举措。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创新方式手段,拓宽活动渠道,激发媒体融合活力,加大对师生群体覆盖力度,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相关单位将活动组织情况于4月21日前以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zhxd@hit.edu.cn。联系人:赵晓东,电话:86414090-205。

此次活动将纳入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考评依据。

 

附件: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教素材

 

 

                     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