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开展新生研讨课立项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8-07-29 13:12

各院(系):

    为培养新生的创新意识、科学精神、批判性思维和学术表达能力,为新生提供研究性学习的机会,尽快适应研究型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尽早引领学生开展科学研究。自2016年起学校设立新生研讨课,受到学生普遍欢迎,但是课程数量尚不能满足学生需求。为进一步丰富课程资源,拓展研究型教学模式,让更多学生受益,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新生研讨课立项工作,同时进行已立项课程的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

(一)申报教师资格

1. 申报教师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学术水平高,在本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师生公认。

2. 本校专任教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独立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

3.学校聘任的兼职教授或具有同等水平的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专家。

(二)课程建设与管理

1.教学目标为引领学生学会对某一选题进行研究,学会检索文献、设计研究方案、撰写研究报告、宣讲研究成果;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学会独立思考与自由表达;养成勇于质疑书本和挑战权威的批判性思维习惯。

2.教学内容需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适合或略高于大一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不宜过专和过浅。基本保持依托经典、追踪前沿、引领探索的原则。

3.教学设计要改变传统的教师单向灌输,以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法引领学生思辨与学术表达,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兴趣。

4.课程名称、学时、教学模式由申报教师确定。课程名称建议知识性与趣味性相结合,学时建议为16或24 学时,1或1.5学分,课内外结合。

5.为利于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不限定选课学生的专业类别。为保证小组讨论效果,每门课程的人数原则上限定在20-30人。

6.考核方式由主讲教师确定,鼓励设计多环节进行累加式考核。成绩评定、登录方式、成绩单提交等与其他课程相同。

7.立项课程须在立项后一个学年内开课,教师可自行决定开课学期(秋、春、夏),每学年至少开课一次,连续两学年不开设的课程将予以取消。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接受学生评教和专家督导。

8.批准立项的课程每门资助建设经费3-5万元,先期拨付部分启动经费,后续经费将根据课程建设情况拨付。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教师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新生研讨课立项申请书》(附件1),提交所在院(系)。

2.院(系)对申请人资格、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教学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后排序汇总,于2018年9月7日17:00前将《哈尔滨工业大学新生研讨课立项申请书》(附件1)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新生研讨课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行政楼329)。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建设的第一、二批新生研讨课,具体名单见附件3。

(二)结题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任课教师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新生研讨课结题验收书》(附件4)、《哈尔滨工业大学新生研讨课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5),提交所在院(系)。

2.院(系)统一汇总材料,于2018年9月7日17:00前将《哈尔滨工业大学新生研讨课结题验收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哈尔滨工业大学新生研讨课结题验收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行政楼329)。

三、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联系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强  

联系电话:86402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