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末采购工作的温馨提示

2020-11-30 15:57

各相关单位采购人:

计划财务处近期在校内网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通知》,为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年末采购相关工作,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及时提交采购申请

各单位如有采购任务,请及时提交采购申请,并根据预算额度预留足够的采购审批执行周期。提交采购申请后,请及时关注项目审批状态。如采购项目显示“待采购人修改”,请及时修订信息后提交;如自行采购项目显示确认采购结果”,请尽快签订合同并上传结果,以免延误财务核销。

预留好采购意向公开时间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政府采购限额以上项目(1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项目或120万以上工程项目)需要在正式启动采购项目之前进行不少于30天的采购意向公开。请预留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意向公开可提前在学校采购管理系统中申报,也可随项目正式申请一并提交。详见采购中心主页-政策法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http://cgzx.hit.edu.cn/sfw_cms/e?page=cms.detail&cid=1952&nextcid=50160032&aid=50163241

三、及时签订采购合同 

在接到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后,请及时签订采购合同,以免延误项目付款进度(依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对中标金额、标的、供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进行更改,如有变更将无法通过审核)。

四、及时清退履约保证金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工信部关于不得拖欠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等相关工作要求,在项目履约并完成验收后,请采购人提醒中标人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

 

如有相关采购工作疑问,可电话咨询采购中心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

货物采购办公室:张老师,电话:86417955

工程采购办公室:武老师,电话:86417953

保证金清退专项工作联系人:芦老师,电话:86417953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