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青年拔尖人才”及教师准聘岗位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实施办法》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准聘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准聘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面向校外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青年拔尖人才”及教师准聘岗位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拔尖人才

1.申报人应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在所从事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并获得同行专家学者的认可,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2.年龄要求:截至2021年1月1日,申报“青年拔尖人才”教授岗位人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申报“青年拔尖人才”副教授岗位人选,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教师准聘岗位

1.申报人应满足《准聘办法》及各单位相应选聘标准和申报条件。

2.年龄要求:截至2021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准聘教授岗位人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准聘副教授岗位人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放宽5岁,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人选年龄放宽2岁。教学为主型准聘教授岗位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按准聘岗位聘任和管理,两者不可兼报。

二、相关待遇

1.学校为入选者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标准如下:教授岗位30-100万元(工科类不超过100万元,理科类不超过60万元,人文社科和经管类不超过30万元);副教授岗位20万元。

2.学校为入选者提供安家费及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如下:教授岗位安家费及住房货币化补贴合计60万元,副教授岗位安家费及住房货币化补贴合计20万元。

三、相关要求

1.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五唯”倾向。各单位要在评审、推荐过程中,本着对学校发展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各基层党组织须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把关,并提出推荐意见。

3.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请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报人按照《材料要求》(附件1)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各单位联系人(附件4)。

2.请各单位于7月5日11:00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提交至人事处师资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426室)。材料一经提交,不得变更。

3.评审结束后,学校将进行公示。

 

联 系 人:史红杰  张巍

联系电话:0451-86418762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