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贺信精神,不断改革创新、奋发作为、追求卓越,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哈工大党学【2017】10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对2020年辅导员行政级别晋升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与资格
1、符合晋升基本条件、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党委初审,学生工作部复核确认的辅导员。
2、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能够引领学生、围绕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
3、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理论水平,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并善于运用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规律、方法,具有科学的知识结构,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良好素质和技能。
4、任职年限等条件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级别晋升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9月。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与单位评审:7月3日-7月7日
个人向所在党委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等材料;学院党委根据晋升条件审核,确定推荐人选报学生工作部。
(二)学校评审:7月8-17日
1、7月8-12日,对申报人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原则上可选用2019年度考核满意度测评结果参加本次晋升;
2、7月10日,组织学生辨识率考核和外语水平测试,原则上可选用2019年度考核辨识率考核结果参加本次晋升;
3、7月13-17日,组织现场答辩(日常评价与现场评价结合)。申报晋升时间应在2020年9月的辅导员老师需完成前述工作环节,现场答辩安排在2020年秋季学期进行;
4、7月17日前,召开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形成考核意见。
(三)公示及任职:7月18日-7月26日
1、7月18日-7月20日,对拟晋级辅导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7月21日至7月26日,各学院(部)党委根据考核意见,经学院(部)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印发辅导员任职文件,将任职文件及干部任免审批表报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档案馆,同时将任职文件抄送人事处、研究生工作部;
三、相关安排及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7月7日11:30前提交附件1和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考评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报送地点:活动中心430室
联系人:陶海亮
电 话: 86403540
邮 箱:jygl@hit.edu.cn
附件1 个人申报表
附件2 学院(部)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
附件3 辅导员行政级别晋升考评工作方案
附件4:辅导员考评基础数据表
附件5:关于开展辅导员对学生辨识率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