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各部(处)、直属单位:

     10月22日和10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针对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多起火灾及爆燃事故,先后下发了《关于深刻汲取台湾高雄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附件一)及《关于开展部属单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附件二)。学校党委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两个《通知》的具体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开展自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逐级压实安全责任。加强风险研判,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筑牢安全防线。

二、加强安全检查,切实排查治理风险隐患。

各单位要深刻汲取台湾高雄火灾事故、沈阳、大连等地燃气爆炸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爆燃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燃气设施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粉尘作业场所安全隐患,要紧盯高层建筑、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文体中心、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仓库、地下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重点部位,落实力量重点监管、重点防控,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用火用电、堆放杂物、堵塞安全通道、消防设备损坏、电动自行车等突出隐患,要迅速整改。同时,按学校领导指示要求,要结合前期超市暴露出的消防安全问题,对校园全部在建、新建和维修项目全面排查,举一反三,逐项整改落实,防微杜渐,确保校园安全。

三、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风险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全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扎实组织应急演练,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各单位要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集中宣传秋冬季火灾预警信息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安全意识。

四、学校组织安全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整改。

按工信部文件要求,保卫处、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已经组成检查组对学校重点部位开展安全检查。学校党委主要领导将带队对学校各重点单位部位开展随机抽查。

各单位要扎实组织自检自查,认真查摆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将各项安全防范管控举措落到实处。要求各单位在10月31日前完成检查整改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学校安委会办公室(保卫处207室)。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