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 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023-03-30 16:58

 

各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直属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学校组织开展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4月底,其中4月15日至21日为全省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周。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全省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普及国家安全教育知识,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家讲座、主题展览、主题班会、演讲、征文、LED屏播发宣传标语、挂图和小视频等形式,广泛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安全。

(二)发挥校园文化和课堂主渠道作用。按照教思政司函〔2023〕3号文指导意见要求,组织观看“千万师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国开大讲堂·国家安全教育公开课”,参加“国家安全教育主题短视频线上接力活动”和“微博#国家安全日#话题”互动,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进校园”活动,登录国开学习网:http://gjaqjy.ouchn.edu.cn,参与“国开大讲堂·国家安全教育公开课” 免费学习,广泛普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意识。

(三)组队参加第二届全国高校学生国家安全素养展示活动,即日起至4月13日。

(四)学校统一组织各单位分期分批赴黑龙江省国家安全教育暨保密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体验活动,即日起至4月13日或4月25日以后。参观体验限50人次,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具体举措。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创新方式手段,拓宽活动渠道,激发媒体融合活力,加大对师生群体覆盖力度,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相关单位将活动组织情况于4月21日前以邮件方式发送到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邮箱:zhxd@hit.edu.cn。联系人:赵晓东,电话:86414090-205。

此次活动将纳入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考评依据。

 

                                           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