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学生组织: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让党团支部活起来、青年学生动起来。经研究,决定面向全体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和学生组织开展党团活动自主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党、团支部,学生组织可结合活动主题和要求自主申报,也可在以下三个系列项目中选题申报。
(1)“学理论,话初心”专题理论学习
以主题党团日为载体,结合学科专业发展历程进行专题系统学习。要用好学院下发的各类学习书籍材料,通过“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各类线上学习的平台检验学习成效。理论学习可结合实地参观校内见学路线互动讲解、现场体验,线上参观各类主题展览等方式开展,注重内容形式方法创新。
(2)“忆党史,强信念”专题宣讲活动
组织微型党团课大赛、党史知识竞赛、电影配音大赛等专题活动,从“学、展、赛”三个层面融入党史教育,引导全体青年学生重温建党百年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
(3)“红心向党·师生共进”专题走访活动
与教师、教工党支部联合开展校外实践,通过走访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东北抗联纪念馆、东北烈士纪念馆、第四野战军前线指挥部旧址等红色教育基地,从红色精神谱系中立心铸魂,从英雄人物和时代楷模身上体悟道德风范,从党史学习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
二、立项类别
本次立项支持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
重点项目每项支持1000元,一般项目每项支持500元,立项类别根据评审最终结果确定。
三、工作进度安排
1.立项申请(9月15日-9月20日)。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和学生组织可自主联系指导教师,围绕选题自行设计项目,并填写《环境学院学生党团组织自主立项申请表》(附件),9月20日17:00前将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aoyifu96@163.com。
2.评审公示(9月21日-9月22日)。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支持类别并公示。
3.组织实施(10月8日-10月31日)。各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完成3日内按统一要求发布新闻报道,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按财务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4.结题评估(11月1日-11月4日)。评审小组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优秀项目予以表彰,在评奖评优中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院级十佳团队优先给予推荐,通过适当方式开展经验分享交流。
四、工作要求
1.凝练特色品牌。在立项过程中,要积极落实学院“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工作要求,结合党团支部实际,加强活动设计,突出亮点品牌,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
2.加强工作指导。各项目指导教师要对申请项目进行全程指导,监督活动进程,以保障实际效果。
3.注重宣传报道。用好学校、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渠道,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统一报道,持续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