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代表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及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以下统一简称为“学生代表”)开展提案征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案原则

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提案名称、提案内容、提案调研、建议措施等。学生代表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每名学生代表可以提出两项提案。

二、提案内容

(一)根据全国学联文件要求,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 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 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 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 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 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 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 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 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 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三、提案征集

1. 提案撰写。大会筹备委员会对学生代表进行统一培训,请各学院(学部)团委组织学生代表广泛开展调研、研究建议措施,认真撰写提案。请提示各位学生代表明确调研范围,本次为实名制调研,请勿在社交媒体上采用无范围、匿名调研。

2. 提案征集。在学院学部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各学院学部)代表团对学生代表提出的提案草案(以下简称为“草案”)进行审议,通过后报常代会,未通过的视为废案。

3. 提案生效。召开常任代表大会提案工作会议,对整理合并后的草案进行表决,表决通过成为正式提案,未通过的视为废案。

四、提案答复

常代会将提案将移交至筹备委员会,在代表大会召开前向相关单位反馈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答复,并在代表大会上向全体学生代表进行汇报。

五、提案提交

提案将以学院(学部)为单位进行提交。各学院(部)将本单位提案收集整理后,请于102217:00前将附件1word电子版、代表签名后的扫描件)、附件2excel电子版、盖章后的扫描件)发至邮箱hgdgqt@163.com

 

 

 

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二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