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 “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

2019-01-30 14:21

各院(系):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191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组织推荐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同时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服务省校教育决策、指导广大教师教育教学实践的引领作用,学校组织申报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现将有关通知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年度申报课题分为国家大和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1.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需依据课题指南(附件1)选题立项,课题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要求题目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申报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3.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解决本单位、本市地及本省的个性问题为主要内容的课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申报者要求

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岁(198431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只能作为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进行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31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3)已经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凡以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申报材料要求

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填写《2019年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附件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填写《2019年申请书(其他类别)》(附件3和《2019年申请书(活页)》(附件4,依照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全国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

所有申报材料装于档案袋中,档案袋正面粘贴《投标书》或《申请书》封面。所有申报材料均要求同时提交纸质版、电子版。

各院(系)统一填写《2019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附件5)和2019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报汇总表》(附件6),提交电子版。

、其它说明

1.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为2万元。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为: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2-3年内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材料报送时间

各院(系)对相关材料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于2019215(周五)11:00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教研科(行政楼313),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苏明明        电话:86413467    15114563462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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