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院、部、处、直属及附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学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2021年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4月5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本科生、研究生停课。

放假期间,请全校各单位妥善安排好节日值班,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及保密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条件下,请广大师生员工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戴口罩、少聚集,倡导采取网络祭奠等方式缅怀先人。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学校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