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二十四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基层团委、研究生团工委、后勤集团团委:

为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省广大青年增强“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使命感,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在建功“十四五”中彰显青春担当,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贡献青春力量,根据《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办法》,团省委、省青联决定,开展第24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一)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25120084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751日后出生)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扎根龙江、服务龙江、奉献龙江。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原则上获得过市(地)级以上荣誉。

(二)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集体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申报集体成员青年为主体,35周岁以下青年占集体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60%

3. 集体成员的主体为在黑龙江省工作或生活的青年。

4.申报集体应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二、申报名额和程序

(一)申报名额。“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根据人选事迹差额评选、择优推荐。最终按团省委规定,我校将推荐“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个人1-3名和集体1个。

(二)申报程序。各单位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严把“三关四必”(“三关”:政治关、廉洁关、身份关;“四必”:所有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必审,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必听,违纪违法线索具体、具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考察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纪检机关以及青年群众的意见。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紧张有序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在考察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要突出基层导向,注重挖掘和推荐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数字经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疫情防控、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代表,推选出受到团员青年广泛认可、有血有肉、可学可比的青年(集体)典型。

2.各单位负责指导申报人选认真填写《第24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1),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指导申报集体认真填写《第24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附件2),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要将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后,填写《第24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附件4)。

3.各单位于2022218日前,将推荐人选(集体)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原件(附电子版)、公示证明材料、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最高学历证明及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报校团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纸质版材料请交至一区活动中心430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电子邮箱:hitgqtzzb@hit.edu.cn

联系人:唐壮

联系电话:18846185232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