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数学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为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体现广大同学的意志,切实保障同学的民主权利,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将于近期召开哈尔滨工业大学数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研代会”)。为确保数学学院学代会、研代会的顺利召开 ,现就数学学院学代会学生代表、研代会研究生代表(以下简称“学代表、研代表”)选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代表、研代表基本条件

1.正式注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数学学院全日制学生;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具备良好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3.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专业成绩良好,综合表现优秀;

4.乐于助人,与同学相处融洽,善于合作,热心于学院各项活动,关注同学各方面权益。

二、学代表、研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学代表、研代表享有下列权利:参加学代会、研代会,参与审议各项提案、报告和其他议题;联名提出提案、质询案、罢免案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获得执行学代表、研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学代表、研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模范地遵守法律、校纪校规,遵守《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按时参加学代会、研代会,认真审议各项提案、报告和其他议题;与学院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基层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学代表、研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从我院的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全体学代表、研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10%,且代表应覆盖所有自然班,同时兼顾党员、团员、群众、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代表具有广泛性。

四、学代表、研代表选举程序

1.候选人产生

各班按照实际情况,由班会讨论或学生自荐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选举办法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班级举手表决后,各班级召开学代表、研代表选举大会,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数学学院第四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通过民主选举的办法进行差额或等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哈尔滨工业大学数学学院第四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方得当选。

3.学代表、研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班级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研代会的代表后,于2022年9月2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向筹备委员会呈报《哈尔滨工业大学数学学院第四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数学学院第四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提交邮箱为zhangaijia1230@163.com。

五、代表信息汇总

请各班选举产生的学代表、研代表于9月20日24:00前实名加入“数学学院第四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QQ群,后续通知将在群中发布,QQ群二维码如下:

六、学代表、研代表资格取得注意事项

1.学代表、研代表资格由数学学院学代表、研代表资格审查组审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

2.学代表、研代表名单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未报送将作弃权处理。

3.院级学代会、研代会常设代表在院级学代表、研代表中产生,院级学代会、研代会常设代表每个班级1名,且校级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原则上应兼任院级研代会常设代表。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数学学院委员会

数学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