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的通知

2024-08-15 22:11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哈尔滨市《人才新政30条》相关政策条款,哈尔滨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申报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

1.申报人为在哈高校、科研院所全职科研人员,具备开展申报项目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基础,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2.申报项目应符合我市“4567”现代产业领域,具有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

3.申报人围绕申报项目与在哈企业、机构等签订了研发、转化或应用等合作协议,且尚在执行期内(协议签订日期为2024年8月14日之前)。

4.项目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

5.已获哈尔滨市制造业创新人才和自筹项目支持,未验收结题的,不得申报。

6.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7.项目完成验收时,要求能够形成新产品或新技术并取得相应知识产权,其成果已在哈落地转化(携成果在哈成立公司,或持股30%以上技术入股,或与企业签订技术合同,或被我市政府机构、公益服务机构推广应用)。

二、支持标准

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采取分期拨付方式,首次拨付资助金额的70%,项目完成后通过验收,拨付剩余30%资金,未通过验收的不拨付尾款。

对符合申报条件但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三、申报材料

在线填写《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书》,包括人才及项目基本情况、预期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四、申报程序

进入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xt.harbin.gov.cn/)”,点击首页“人才新政三十条”模块,点击“成果转化项目”,登陆申报人账号,在项目申报中选择“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类别,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原件扫描),填报完成后提交,用“申报单位”帐号登陆审核。新用户必须网上注册后再进行填报。

五、受理时间

2024年8月15日-8月28日15:00

六、申报咨询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王天娇,82302157,15045429037

校国内合作处

联系人:王睿婷,86414060,18346025817

 

 

国内合作处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