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委会专题会议暨部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工作部署,学校决定即日起,组织开展全校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校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风险,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治理校内建筑消防安全历史遗留问题,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治理范围

全校各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直属单位;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全覆盖;校内各类建筑全覆盖。

三、时间安排

从4月30日起至7月31 日结束。

四、治理重点

(一)以医院、幼儿园、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体育场馆、商超等经营场所、在建工地、改扩建工程为重点,边检查、边整改。

(二)各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逐级、逐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三)国资、基建、后勤等部门,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按照黑龙江省住建厅、发改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安全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建设〔2021〕4号)要求,推动校内建筑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等问题的综合治理,推进校内建筑消防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整治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应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始终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坚决守住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站在全局高度,把维护校园和师生员工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积极主动整改火灾隐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检查督导。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梳理本单位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应充分运用“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检查方式,及时检查发现问题,推动隐患问题按期销账。对于不积极主动落实治理工作,或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要采取约谈、曝光、通报等方式,督促隐患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三)加强协调配合。规划、国资、基建、总务、保卫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会商和协调配合,研究并推动疑难、突出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主动邀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共同开展检查和指导,确保综合治理见成效。

(四)及时反馈信息。4月30日前,各单位报送工作方案及传达部署情况;5月18日、6月1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7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典型经验做法随时报送。

联系人:王继刚,电话:86414190-2071,电子邮箱:bwcfhk@hit.edu.cn

附件:消防安全检查基本常识

 

 

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