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各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的工作安排以及学校计划财务处的要求,现就补充编制2023年支出计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1.本次的编制范围是2022年未申请、2023年计划新增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及车辆的资产配置;
2.2023年临时需要购置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及车辆;
3.2023年“二上预算”申报时,未上报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在2023年执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单项或合计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符合上述范围之一的,请按照相应条目填入表格,标明经费卡号和联系人。
二、报送时间
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填报时间比较紧,请有补报计划的单位务必于2023年5月18日16:30前将数据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ithwzb@163.com。
三、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本着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本单位资产使用实际情况,认真填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未上报的单位,视为2023年没有新增资产配置计划且无法执行采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与政府采购预算上报工作,安排专人填报。
联系人:郑书杭 王吉
联系电话:13313610768(郑书杭) 13936645563(王吉)
报送地址:行政办公楼205室
附件1 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2023)
附件2 新增车辆配置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