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总体安排,依据《关于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的通知(附件1:第十一届全国光电竞赛组委会〔2023-1号〕文件)》以及2022年8月1日在大连理工大学召开的东北地区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全体会议(东北地区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2022-3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开展东北地区光电领域创新创业、学科竞赛专项工作,展示东北地区高校光电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23年在长春由长春理工大学承办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东北区赛暨第七届东北地区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题目
1.实物竞赛题目
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题目(附件1)。
2.创意设计类题目
本届创意设计类题目以光电创新为主题,具体参赛要求见附件2。
二、竞赛日程阶段安排及注意事项
1.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9日(初定)。
(2)报名方式:各高校由相关负责人组队报名,不接受单独报名;报名需提交《第七届东北地区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方案设计书》(附件3)以及3分钟以内参赛项目介绍视频(附件4)。
报名统一通过竞赛网站进行,具体报名方式在第二轮通知中发布。
(3)方案设计结果(初赛)的公布时间:2023年7月10日(初定)。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队伍方案设计进行评审,并公布参加决赛的入围名单。
2.现场决赛阶段
(1)现场决赛时间:2023年7月中下旬(初定)。
(2)入围参赛队需到场进行实物竞技比赛(争夺国赛参赛资格)或创意设计展示与讲解。(争夺一等奖金、银、铜杯,包括推荐下一届国赛入围项目)。
三、其他
1.实物竞赛获奖队伍按照国赛要求推荐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现场决赛;
2.实物竞赛每队限3名同学(研究生最多一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创意设计类竞赛每队人数不超过7人;每名学生每类竞赛题目限报一项(实物竞赛与其他竞赛可同时申报);已经在往届光电竞赛获奖的题目需经较大改进后方可再次申报。
3.依据《东北地区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2022-3号〕文件)》中“地区赛初赛关联省赛、地区赛决赛推荐国赛的竞赛机制”,本届竞赛初赛可作为省级竞赛的成绩,各省级竞赛委员会或负责机构需向东北地区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4.本通知及其他未尽事宜由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东北赛区组织委员会(第七届东北地区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
5.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第二轮通知中发布。
四、联系电话(第一轮)
赵老师 0451-86418534
哈尔滨工业大学
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
附件1:第十一届全国光电竞赛组委会〔2023-1号〕文件
附件2:创意设计类竞赛要求
附件3:《第七届东北地区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方案设计书》
附件4:参赛队伍3分钟以内参赛项目介绍视频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