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院科研团队的科研工作需要,现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专职科研岗位招聘工作,相关招聘要求如下:
一、基本招聘条件与岗位需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爱国守法,师德师风良好;
2、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同时满足科研团队的业绩成果要求。
二、招聘要求
本次招聘要求录取后六个月内到岗。如有如下情况,不保留录取资格。
1、逾期无特殊情况不能报到;
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
3、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
4、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实;
5、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
6、科研团队的其它要求。
三、选聘程序
1、应聘者可按照《专职科研岗招聘需求计划》(附件1)及时联系课题组招聘联系人,提交个人申报材料(附件2)及佐证材料、招聘团队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招聘团队按照学院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与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办公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4日下午14:00;
3、学院统一组织考核,完成选聘工作,推荐至学校,进行审批;
4、审批通过后,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四、有关说明
1、专职科研岗位人员的薪酬、用人成本等承担方式参见 《哈尔滨工业大学专职科研岗位薪酬管理规定》(哈工大人〔2023〕115 号)(附件3);
2、专职科研岗位人员要求满足教师基本工作量,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行规定》(哈工大发改〔2022〕278 号);
3、每年和聘期期满按照学校考核文件要求执行。
五、其他
联 系 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282104
附 件:1、环境学院专职科研岗招聘需求计划
2、申报材料
3、哈尔滨工业大学专职科研岗位薪酬管理规定
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
202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