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龙江诚信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3-08-05 18:37

各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诚信龙江”建设,省委宣传部联合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制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龙江诚信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

“龙江诚信之星”推荐人选(或单位)从各地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医院、机关等基层单位和组织中推荐产生。

二、推荐标准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失信记录。

3.在“诚信”方面事迹特别突出。

4.在推进“六个龙江”建设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有突出表现的。

5.社会影响好,群众认可度高。

三、工作要求

各党委要高度重视此次“龙江诚信之星”推荐工作,严格推荐标准,切实加强推荐对象资质和事迹的审查,确保推荐的诚信人选(或单位)经得住检验。各党委要把“龙江诚信之星”推荐过程作为宣传诚信典型事迹、弘扬诚信文化、提升社会诚信意识的过程,积极开展诚信宣传学习教育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每党委至多推荐1个集体或个人,如有申报对象,请于8912:00前将推荐表电子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xcb@hit.edu.cn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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