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报送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

2024-02-02 09:34

各党委:

现将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度省政研会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取得的优秀成果。

二、评选条件

1.参评成果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思想政治工作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紧密结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

2.参评成果可为学术研究类成果,如论文;可为用于内部呈报的咨政研究类成果,如调研报告等。书籍不列入参评范围。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要对实践有较强的指导和促进作用,针对性、实效性强。

4.主题明确,论证充分,内容翔实,文字流畅,力戒空话套话,严禁抄袭剽窃。

5.与思想政治工作不相关和不宜公开的研究成果不在评选范围内。

三、参评事项

1.截止日期:请于202421417: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xcb@hit.edu.cn。截止日后,一律不再接受申报。

2.申报程序:需报送《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申报表封皮的推荐单位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申报材料(WORD电子版,文件名称、内容格式要规范统一,参考附件23)。

3.申报要求:各党委务必对推荐成果严格把关,每篇成果作者数量不得多于3人。作者署名一经申报,不得更改。每党委限推荐1个优秀研究成果,篇幅不超过1万字,没有可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