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了激励广大青年在社会实践“大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现开展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集体和个人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个人奖项:十佳个人(提名)、十佳指导教师(提名)

2.集体奖项:十佳团队(提名)、先进组织单位

二、评选条件

1.十佳个人(提名)

积极组织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奋勇争先的精神、躬身实践的品格,敢于面对各种困难和挫折,能切实解决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在实践团队中担任主要策划者、组织者或者执行者,实践过程中表现优异,实践项目取得突出成效。

2.十佳指导教师(提名)

指导并参与所在团队的社会实践工作,并且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投入,整合多方育人资源,在团队中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带领团队做出积极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3.十佳团队(提名)

寒假社会实践项目主题突出、思路清晰、内容详实、感悟深刻、充分体现实践过程,团队组织严密、分工详细、合作紧密,在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效,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产生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4.先进组织单位

能够围绕学校实践育人总体要求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学生覆盖面广、项目完成质量高,有组织地整合各类资源,保障项目有序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学生参与实践取得成果突出并具有示范效应。

三、推选方式

1.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推荐优秀集体和个人参评校级十佳类奖项,每个奖项至多推荐1个集体或个人,先进组织单位无需申报,根据结题获奖数量、完成质量等综合评定。

2.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3月24日12:00前,将汇总统计表和申报表汇总压缩报送至邮箱: shsj@hit.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寒假社会实践优秀集体和个人推荐汇总材料”。

3.请各学院(部)、各单位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孙老师 0451-86413889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