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二十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总支)、后勤集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

“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是团省委、省青联授予我省青年和青年集体的最高荣誉。根据团省委、省学联《关于申报第二十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要求,校团委于近期开展相关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851日—20044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地)级以上荣誉。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名“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集体。申报集体应在全省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二、申报名额和手续

1.申报名额。“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根据人选事迹差额评选、择优推荐。最终按团省委规定,我校将推荐“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和集体各1名。

2.申报手续。各单位而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严把“三关四必”(“三关”:政治关、廉洁关、身份关;“四必”:所有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必审,纪检机关的意见必听,违纪违法线索具体、具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考察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三、工作要求

1.考察推荐。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要组织青年群众推荐身边的优秀典型,切实把在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代表和青年集体代表推报上来,努力推选出受到团员青年广泛认可、有血有肉、可学可比的青年(集体) 典型。

2.材料报送。各单位负责指导申报人选认真填写《第20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2),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指导申报集体认真填写《第20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附件3),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在2018322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原件(附电子版)、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附电子版)、最高学历证明及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报校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纸质版材料交至活动中心522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hgdgqt@163.com

 第20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相关申报表.zip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