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2018年度黑龙江省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2019-05-08 18:50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共同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4月至6月

二、活动主题

  奔梦路上  自强不息

三、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

四、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95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报名方式

  各学院可择优推荐1名学生参评,请于5月10日15:00前将推荐材料《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推报活动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与《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hgdgqt@163.com,附件1、附件2纸质版各1份同期盖章送至一区活动中心430。学校将择优推荐不多于5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公示后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七、“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好新闻奖

  1.活动时间:2019年4月至6月。

  2.采访对象:本校确认参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优秀同学或往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选者(参见今年或其他年份公示名单)。

  3.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等。

  4.提交形式:好新闻奖参选人员需在采访的本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发送至hgdgqt@163.com,同时抄送selfstar@qq.com,刊发平台可以是校内媒体或社会媒体。

  5.奖励颁发:所有获选作品将择优在中青在线网站署名刊发,同时获奖作者将得到由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磊

  联系电话:0451-86413889

 

  附件1: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推报活动报名表

  附件2: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