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报废固定资产自助收缴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9-05-10 10:58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报废固定资产回收效率,拟开展报废固定资产自助收缴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回收地点:一校区原电子厂库房(电机楼与材料楼之间)

三、相关要求:

1. 为降低各单位搬运成本及搬运人员人身安全,本次收缴试点工作主要针对“量少件小”的报废申请业务。即本单位报废申请单中申请的报废资产数量不超过20件,资产体积小于或等于计算机主机大小。量大或体积较大的报废申请业务仍由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协同搬运公司上门收取。

2. 所需材料及要求:

1)参与自助收缴的相关单位需自行在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报废申请单(一式两份),连同报废固定资产一并送到上述指定回收地点;

2)固定资产账目中注明计算机“电脑”或相似内容的,需提供主机及显示器。主机中不可缺少主板、硬盘、内存、电源、CPU等主要部件。如有缺失,一律不收取并按未提交报废进行账目处理;

3)对“量少件小”的报废申请,本次试点工作开展期间,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不再进行上门回收,请各相关单位将此类资产整合汇总申报,或利用试点开放日自行送到指定地点;

4)下次试点工作开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5)各单位在送交“量少件小”报废资产时,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人员安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在物品运送期间务必注意人及财产安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姜山 86414793 137961609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