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现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设置
1.全国共奖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黑龙江省可推荐1名候选人;
2.全国共奖励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其中包括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等4个类别全国共推荐名额1230名,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全国共推荐名额600名,黑龙江省共计可推荐49名候选人。社区实践类由市(地)级团委提出意见后经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公示推荐,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二、报名条件
1.截至2023年暑假前,在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做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选拔推荐
根据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条件要求,各基层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等4个类别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产生1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报送至学校团委。校团委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产生2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学校公示后,推荐参与省级评审。经省级评审后,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
四、材料报送
各基层团委请于4月17日下班前完成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并将《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附件1、2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团委公章扫描生成PDF版本后一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奖状、新闻报道(推送),材料报送应准确完整。
报送邮箱:hityouth@hit.edu.cn。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