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黑教安函[2018]235号的整体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201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我校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我校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理念,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全面宣教”和“分类宣教”向纵深发展,重点选树科研、教学、生产安全工作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集中开展一系列接地气、促安全、有亮点、贴近教学、科研和符合我校师生员工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文化进校园工作,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应急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我校双一流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三、活动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校展开,“安全生产月”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一个活动主题,主要活动贯穿全年。

    (一)第一阶段(6月1日至6月9日)为主题宣传周。

    各单位要在重要场所、重要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及护栏以及灯杆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并利用电子显示屏及信息提示版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和标语口号,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各单位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

    (二)第二阶段(6月10日至16日)为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化品安全宣传教育周。

    各单位进行用电安全巡查及警示宣教活动,推动师生用电安全形势的好转;加强特种设备、实验操作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排除师生的模糊认识,提高师生实验操作中的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危化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毒害及职业病的防范能力。结合宣传教育内容,各单位安排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卫处将安排现场咨询日、发放宣传手册、组织开展培训等活动,保卫处现场咨询日活动时间:

    6月14日11:00-13:00科学园南苑食堂门

    6月15日11:00-13:00二校区宣传栏前

    6月16日11:00-13:00一校区学苑食堂门前

    (三)第三阶段(6月17日至23日)为应急演练周。

    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在演练中检验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持续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

    (四)第四阶段(6月24日至30日)为警示教育周。各单位要组织一次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各院系、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提前计划,追求实效。各院系、部门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教学、科研等工作结合起来,深入科研实验室、生产车间、公共场所,确保“安全生产月”每个阶段、每个层级、每个单位、每项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活动要有声势、有内容、有新意,使活动贴近实际,深入人心活动要确保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检查、开展后有总结,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院系、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向保卫处技安办及时报送工作信息。保卫处将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工作考核评分表》,对各单位的活动组织情况进行考核。各院系、各部门及时将“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方案、总结、优秀单位和个人的推荐材料等报送至保卫处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邮箱,时间节点如下:

    1.5月30日前,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报送至少2篇亮点活动信息或微信宣传页面至安委会办公室。

    2.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和特色总结(2000字以内),活动照片8张,活动总结中需体现“安全生产主题周”与“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内容。

    E-mail:CGL0098@hit.edu.cn

    电话:86414090-201

 

 

 

                                                     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附件

201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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